重师科发[2019]11号
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放假期间科研平台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科研平台: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庆放假期间科研平台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科研平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学校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科研平台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工作安排
1.国庆放假前,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发现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科研平台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特别是涉及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要按照实验室、二级单位联动管理责任体系进行自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涉及搬迁科研实验室的学院要做好闭环式搬迁管理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严格落实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化学品,放射源,
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彻底清理不用或废弃的危险
品及实验废液、废瓶,做好清点回收及备案工作。
3.假期没有科研任务的科研平台,在放假前要切断相关电源、
水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措施。
4.假期确因科研任务需要的科研平台,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学生放假期间在平台或基地进行相关科研实验,应有相关指导教师在场指导。同时,必须按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重师资〔2019〕7号)要求,报送《2019年国庆期间×××单位实验室运行备查表》相关内容。
5.放假期间各相关单位的值班人员应每日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工作与记录,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做到人不离岗,岗不
离人。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若遇突发
事件应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
报。
6.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国庆放假期间对实验室的巡查,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联系人:刘学文、张文东
联系电话:17783883458;023-65910078
科研处
2019 年 9 月 25日